1.扶植第一類和前提
(1)殘疾兒童私營民營企業戶:首度專門從事私營民營企業,且自消費風險防范機構注冊登記注冊之日正常營運1年以內的殘疾兒童。
(2)較大型較大型民營企業:由殘疾兒童首度創立的在消費風險防范機構司法機關注冊登記設立的較大型較大型民營企業。
(3)分散收容殘疾兒童勞工消費市場基層單位:分散收容殘疾兒童勞工消費市場,在消費風險防范機構或政務局司法機關注冊登記設立的民營企業、貧困戶供銷社、社會風氣社團、登記注冊民營企業基層單位等經營方式市場主體或社會風氣組織,收容勞工消費市場的殘疾兒童老干部主要包括原則上代表人其中的殘疾兒童生前,月平均值前述收容的殘疾兒童要達至勞工消費市場基層單位在校老干部總人數的25%以內(含25%),且前述收容的殘疾兒童勞工消費市場人數不少于10人(含10人);司法機關與勞工消費市場年紀層內的殘疾兒童老干部簽定1年以內(含1年)保險合約(服務項目協定),在勞工消費市場基層單位前述上崗工作,且繳付的薪水不高于該地基本薪水國際標準,并本息交納社會風氣保險費的,需先扣除勞工消費市場基層單位所收容的殘疾兒童勞工消費市場人數。
(4)聾啞理療機構:由聽力殘疾兒童或社會風氣力量開設的,在消費風險防范、環境衛生、政務行政管理管理部門司法機關注冊登記設立,收容勞工消費市場的聽力殘疾兒童老干部主要包括原則上代表人其中的聽力殘疾兒童生前,月平均值前述收容的視力殘疾兒童要達至勞工消費市場基層單位在校老干部總人數的50%以內(含50%)。
(5)以內扶植第一類還要同時具有以下前提:
a.提出申請的殘疾兒童或收容的殘疾兒童在國家原則上勞動者年紀范圍內(男16-60歲、女16-55歲),并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殘疾兒童證》;
b.具有獨立自主勞工消費市場創業者潛能和完全行為潛能潛能;
c.因資金短缺存在制造經營方式十分困難、強迫提出申請資金扶植;
d.有確定的制造經營方式范圍,項目可取、有經濟效益;
e.有一般來說的門面或者一年以內的場館出租合約(服務項目協定)。
2.扶植國際標準
(1)殘疾兒童私營民營企業戶,給與5000元的紙制扶植財政補貼。
(2)殘疾兒童創立的較大型較大型民營企業、分散收容殘疾兒童勞工消費市場基層單位、聾啞理療機構,按所在市人政務府批準的年度基本薪水國際標準給與紙制創業者財政補貼。
3.辦理流程
①符合前提的殘疾兒童強迫申報→②縣級殘聯對殘疾兒童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公示→③市級殘疾兒童勞工消費市場、聾啞理療服務項目機構復核→④自治區殘疾兒童勞工消費市場中心、聾啞理療指導中心匯總全區數據,上報自治區殘聯→⑤自治區殘聯審核匯總上報自治區財政廳→⑥財政部門批復部門預算,各級殘聯部門發放財政補貼。
來源:廣西自治區殘聯宣文部 作者: 發布時間:2019-11-21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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